我住在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一街(农业户口),现宜兴埠一街发放煤火费,我去领取却说没有我的,原因是我是大专毕业,毕业时给了3000元补助,以后一街发放任何补助都没我的,这样合理吗?合法吗?
尊敬的白琳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室立即就您所咨询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您系我区宜兴埠镇一街村民,农业户口,由于大专毕业,不符合该街《一街村民福利待遇的决定》的第5条规定,即凡享受一街村民待遇的,其子女考入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在学期间享受一街村民待遇,毕业后不再享受一街村民待遇(含未办理农转非)。此规定于2010年10月23日经过宜兴埠一街两委班子会议制定,并于2010年10月30日召开的村代表、党员代表大会一致通过,同时,此规定将于2010年11月5日进行公告。因此,按照此政策的要求,街委会未发放给您500元取暖费。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