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叫闵泓皓,男,1980年出生,智力残疾,现住在滨海新区汉沽河西街六安里。
我幼时被父打成智残。父母离异时法院判我随父生活,可十七年来,我父亲从未管过我,自己智残没有生活能力,始终由母亲照顾,如今母亲年过花甲丧失劳动能力,仅靠微薄收入抚养一未成年弟弟,再无力照顾我了,父亲又杳无音信,我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生不如死。如今在和谐社会里,有多少条件比我好的都能得到关照,被街道工作人员屡次拒绝,我就是普通老百姓没有社会地位,居于弱势群体,在辖区难以得到关照。我现在无法生活下去,妈妈为我已经精疲力竭实在无力支撑,多少次想扔下我不管可又不忍心。现只能求助天津市相关部门领导给予关注。
我迫切希望有关部门对我的处境引起重视. 求助人:闵泓皓。
闵泓皓同志:
您好,我市城镇低保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月450元(家庭月总收入除以家庭成员),如果您家庭的月人均收入不足450元,则可以申请低保。月人均收入在451-550元之间的家庭,且生活确有困难(例如患有大病)可以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申请特困救助,救助标准每人每月135元。如果家庭人均收入在451-550元之间,但家中无特殊困难的,属于低收入群体,不能申请特困救助,可以申请享受物价补贴。请结合您自身的情况,到街道具体咨询相关政策。
申请残疾人生活保障金,请您咨询市残联。
天津市民政局
20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