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媛媛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你反映的情况,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现网上答复如下:
经查,我区现有完全中学5所,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实施绩效工资,政策明确规定,“完全中学中非义务教育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标准可参照本校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的标准核定,所需经费原则上由学校解决”。因此,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教师2009年执行绩效工资,完全中学高中阶段工作人员已经按照本校义务教育初中阶段教师绩效工资的标准参照执行到位,资金由各学校自筹解决。2010年,由于全市事业单位也将实行绩效工资制度,但目前政策尚未出台,所以完全中学高中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暂未兑现,待国家有关政策出台后,会及时足额兑现高中阶段按教师绩效工资。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北辰区教育局
2010年10月28日
尊敬的李媛媛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针对您的来信,我室已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后,给予详细答复。如有进一步咨询,建议与区教育进行沟通(26390196),工作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妥善说明解释。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