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您反映的情况,立即就相关问题与北仓镇进行沟通,现网上答复如下:
辰兴路菜市场于2007年由刘园村委会开发建设后承包给个人从事菜市场经营,属于村集体资产。期间,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以致无法向刘园村缴纳合同规定的租赁承包费用,故于今年前段时间关闭整顿。对此,刘园村委会多方努力寻找到新的承包人并就承包事宜进行了多次协商沟通,但最终没有就恢复菜市场一事达成一致。目前,经刘园村两委班子决定,计划将辰兴路市场进行整体拍卖。对此,北仓镇表示,将在该市场拍卖后,引导买家在选择营业方向时考虑周边群众菜篮子问题,争取设立一定的场地从事菜市场经营,为群众买菜购物提供便捷的服务。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北仓镇人民政府
2010年10月27日
尊敬的刘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目前,刘园村正积极运作辰兴路菜市场的拍卖工作,如有进一步咨询,建议您可与北仓镇服务办进行沟通(26810177),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问题,给予妥善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