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小赵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你反映的情况,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无人接听,现网上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反映件后,区房管部门立即派专人进行实地调查。经查,双街新城项目业主大会已经成立,并于2010年2月18日在双街镇进行备案。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停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并公示”。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双街新城业主大会制定了《双街新城车辆管理办法》,此办法于2010年7月1日在小区进行了公示。其中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小区实行车辆使用人刷卡进入小区,一卡一车,并收取磁卡工本费20元。”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综上所述,业主大会制定车辆管理办法,进行刷卡出入,目的旨在对业主车辆进行有序管理,让小区业主受益。但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并未给您带来利益甚至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根据相关法律,通过司法渠道,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北辰区房管局 2010年10月11日
尊敬的小赵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室已根据调查,给予您详细答复,小区车辆目前的管理规定,是通过业主大会通过的,其目的是管理好小区内的车辆,最终受益的还是业主,还望广大业主支持配合。如有政策方面的进一步咨询,建议您与区房管局物业办进行沟通(26817784)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咨询,给予有针对性的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