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交通局人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浏览我的意见。我此次反映的事件有2个,具体事项描述如下:
1、车主私自收取。现在从天津发往蓟县的客车大多数存在乘客购买相应车票上车后,还会被司机收取3元-至5元不等的高速费。这让乘客很是不解。以前我经常做的车收三元,没过多久就变成5元了,加上车票下来就是36元,大大提高了乘客回家成本。
2、超载、超员现象严重。我是天津市蓟县人,每次在建昌道河北客运站坐车回家,在站里购置车票上车后,转到建昌道上后开始沿途拉客,导致每次回家的车都是装的满满,有如货车装蔬菜一样(一点也不夸张,有时候一个车装的人按照座位分的话能分2.5车人),给行车带来极大隐患。造成这方面的原因一是司机安全意识淡薄,见利益大于一切心理高于一切,二是车站管理人员不作为行为,他们明知道车辆出站后会沿途拉客却一直熟视无睹,更有甚者在车站内就开始超载载人,至其本人职责于不顾。
针对上述问题,请交管同志能处理这种现象,否则这种这种不正之风会肆意增长,验证影响城市形象与市民生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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