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强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你反映的情况,立即责成天穆镇继续加强该小区私搭乱盖等相关问题的治理工作,现将相关情况网上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反映,天穆镇立即对61号楼养鸡、62号楼圈占的问题进行实地调查,针对问题,镇执法队立即查处,并对小区内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
对于金门里夹路自发市场问题,9月21日,天穆镇已联合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对自发市场进行治理,并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逐步还小区居民靓丽的生活环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天穆镇人民政府
2010年9月25日
尊敬的李强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目前,天穆镇正联系相关部门对金门里夹路市场进行清理,取得显著成效,现正进行更为彻底的清理并做好巩固工作。关于您所说61号楼养鸡问题,天穆镇执法部门先后进行了三次执法,责成其将家禽清走,但该户反复性较强,我室已责成天穆镇继续给予关注,做好巩固工作。如您发现该户在清理后又开始放养禽类,请及时联系天穆镇(26630968)工作人员将及时到达现场,给予妥善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天穆镇人民政府
2010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