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县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我们会将办理结果通过二次答复的方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2010年9月6日
网友你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综合执法局调查,现答复如下: 经综合执法局认真核查, 光辉街沿蓟运河一侧确有一料场的存在,经综合执法局认真调查核实该料场经营者与光辉街居民委员会签订有“土地使用权承租合同”,现合同仍然处于有效期限之内,二者之间属于合法的租凭关系,因此,不存在非法占用土地等问题。该料场如有影响市容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欢迎你随时向我们举报投诉,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进行查处,与此同时,我们也会认真履行职责适时对其进行监控和规范,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与管理力度,杜绝您所担心的事情发生。若对该料场用地问题仍有疑问可到光辉街居民委员会进行相关信息和材料的查询与核实。
在此,谢谢您对家乡城市容貌的关注与关心,希望你一如既往随时提问和留言!
宁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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