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左维彬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你反映的情况,我室正责成交警北辰支队对您所提建议进行调查研究,如实地调查有条件实行,将尽快着手停车场所的施划。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9月6日
尊敬的左维彬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你反映的情况,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现网上答复如下:
一、现场调研情况
收到反映件后,支队秩序科派员与管界双口大队共同到现场勘察,现场周边道路宽阔,车流量不是很大,符合兴建机动车停车场的基本条件。在调研中我们发现,目前各小区院内机动车停放的数量尚未达到超饱和状况,马路上基本无乱停乱放现象,现在建设机动车停车场尚早。
二、建议
根据津政令第25号《天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五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管理工作。市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机动车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工作,市公安机关负责机动车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使用管理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机动车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使用管理。土地、工商、税务、物价、市容园林、道路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机动车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目前此处符合兴建停车场的条件,但时机暂不成熟。根据《天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我区相关部门将待周边社区逐步成熟、车辆饱和度较高的情况下,认真研究考虑您的建议,适时向市有关部门申请兴建机动车停车场的建议,为周边群众停放机动车提供方便。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交警北辰支队 2010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