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秀峰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你反映的情况,立即责成天穆镇调查处理。天穆镇于27日下午到达现场,当场责令养鸡住户转移所养家禽,当事人立即将鸡转入屋内,并表示尽快送走。鉴于您已是第二次反映该问题,可见该一楼业主对治理工作的抵制。对此,我室于今天再次要求天穆镇市容部门于近两天内到该户家中查看家禽处理情况,如发现有回潮现象,将当即作出严肃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天穆镇人民政府 2010年9月2日
尊敬的张秀峰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您反映的情况,立即责成天穆镇再次到现场进行处理,现网上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藤类植物问题,镇市容部门已联系物业公司加强管理,争取尽快解决。如您有进一步咨询或问题反映,可直接与天穆镇市容部门进行反映(26630968),工作人员将根据您的反映及时进行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天穆镇人民政府
2010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