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们是河东区七纬路8号3号楼的居民。在此我们希望公安局能帮我们老百姓解决一件再小不过的事,但是找了几个部门好几次都没有解决。
七纬路8号4号楼3门3楼的一户居民,多年来在自家的房间内居然养了1条狼狗,此狗体形硕大无比,天天在他们家窗户旁探出头狂叫不止,不分白天还是半夜。而且该狗的主人下楼遛狗时居然不牵着狗,弄得整个七纬路8号这几个楼的居民家里有孩子都不能带孩子下楼溜达,怕被狼狗扑咬。据新出台的城市管理条例,不是说不让养大型犬吗。希望市公安局过问一下此事,责成大王庄派出所将该户居民的狼狗依法没收。还居民安静的生活环境与安全。
务必拜托您给尽快解决一下,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8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