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我想求助把我的户口分开
内容:
我于2010年8月5日找到小毛庄村委会开具了分户口的证明,可是到了北所户籍科说必需有房本还给办理,说是所长新下的命令,可我家的房子自古以来就没有房本,找到土地所又说农村宅基地房本早就冻结了,我想求助县长把我的户口分开,谢谢!
可您的回复是要有土地使用证,可我们一直没有土地使用证,请问农村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尊敬的王鹏飞网友:
关于您所提“农村的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我们已向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农村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处于冻结状态,您可以向公安分局提供村委会的房屋四至范围的复印件作为证明。 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政策,请拨打公安分局户籍科联系电话:022—82862351转3060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