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
您们好。我去年买了红桥区洪湖里地铁上的逸都城市岛的房子。原定与去年10月31日交房的,后来推到了今年的3月底,后来又推到了今年的8月底,我明天就该拿钥匙了,但是根本没人提赔偿的事情,而且要想取钥匙还必须缴纳各种费用,共计3600多元。我想咨询一下,这个事情只能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吗?上周日晚上我在这里给红桥政府发过投诉,但是至今还处于待审批。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办好了。能告诉我吗?谢谢您们。
刘学文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