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国家的法律政策不是很懂,在这里只是咨询下有关机构,我是北方人力资源派遣到天津钢管集团有限公司(大无缝)的员工,工作了四年仍未转证.国家是否有法律规定工作满几年就应该给转为正式工?温总理说要缩短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趋势,那现在在我们那同样工作工种的正式工要比我们派遣的多拿1千多块钱,我们派遣的只能拿到一千五六百块钱,请问这样的制度怎样能缩短差距?我只是想问问这是否合法?什么样的法律可以维护下我们派遣员工的合法权利?我们干的同样的活,我们应该合情合理的得到同样的报酬对么?我们愿意在这个单位工作,单位也愿意要我们,那为什么不给我们转为正式工呢?唯一的原因就是他不想给我们钱,这么大的国企符合国家的法律么?我们不要求说要多高多高的待遇,我们只是想同工同酬,这难道不对么?这难道很困难么?
请您告我下这种体制是否符合法律,我们应该怎样围权?什么时候能得到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劳务派遣人员应当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劳务派遣单位是您的用人单位,而钢管集团为用工单位。您应当与用人单位商定工资及保险等具体事宜。因为劳务派遣单位和钢管集团是两个独立的单位,所以不存在工作一段时间后转正的问题。不知所述是否清楚,如果还有其他不明事项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