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袁**   提问时间: 2010-08-15 10:03
 标题:北方派遣员工工作四年仍未转正
内容:

    我对国家的法律政策不是很懂,在这里只是咨询下有关机构,我是北方人力资源派遣到天津钢管集团有限公司(大无缝)的员工,工作了四年仍未转证.国家是否有法律规定工作满几年就应该给转为正式工?温总理说要缩短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趋势,那现在在我们那同样工作工种的正式工要比我们派遣的多拿1千多块钱,我们派遣的只能拿到一千五六百块钱,请问这样的制度怎样能缩短差距?我只是想问问这是否合法?什么样的法律可以维护下我们派遣员工的合法权利?我们干的同样的活,我们应该合情合理的得到同样的报酬对么?我们愿意在这个单位工作,单位也愿意要我们,那为什么不给我们转为正式工呢?唯一的原因就是他不想给我们钱,这么大的国企符合国家的法律么?我们不要求说要多高多高的待遇,我们只是想同工同酬,这难道不对么?这难道很困难么?

    请您告我下这种体制是否符合法律,我们应该怎样围权?什么时候能得到解决?

回复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回复时间:2010-08-16 17:0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劳务派遣人员应当与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劳务派遣单位是您的用人单位,而钢管集团为用工单位。您应当与用人单位商定工资及保险等具体事宜。因为劳务派遣单位和钢管集团是两个独立的单位,所以不存在工作一段时间后转正的问题。不知所述是否清楚,如果还有其他不明事项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8月16日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镇政府二号楼”不能买卖
·令人困惑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
·《百姓问政》:空地垃圾总回潮、老旧小区停车难 该咋管?
·别让旧物成了无处安放的“烫手山芋”
·手机号为何被“保护性停机”?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