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8月5日找到小毛庄村委会开具了分户口的证明,可是到了北所户籍科说必需有房本还给办理,说是所长新下的命令,可我家的房子自古以来就没有房本,找到土地所又说农村宅基地房本早就冻结了,我想求助县长把我的户口分开,谢谢!
尊敬的王鹏飞网友:
收到您的问题我们十分重视,立即向县公安分局户籍科了解情况。因现在正值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期间,对户籍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只提供村委会证明还不够,即使没有房本,也需要提供“土地使用证”等能证明房子所有人的证件或是村委会的房屋四至范围的证明。 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政策,请拨打公安分局户籍科联系电话:022—82862351转3060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