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青区王稳庄二侯庄的超生了一个小孩。今年普查人口听说给超生的上户口是真的么?为什么派出所不给上还要计生办的证明。说是证明其实就是交罚款这样合理么?今年普查人口国家都有这么好的政策了为什么还要有计生办的人阻拦?请领导们关注一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人口计生委调查了解情况。据了解,您反映的关于此次人口普查是否仍需交纳超生交罚款(即缴纳社会抚养费)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天津市人口计生委有关的规定,在此次人口普查中,违法生育子女的仍需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对在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如实申报的政策外生育的人员,可按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较低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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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