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领导:
“城市管理法”施行多日,其中一条关于养狗问题,在河北区春和景明小区内并无多少改观,物业起不到任何作用,各级部门更无人管理,小区内不少狗人散养各种犬只,更有甚者竟然饲养罗威纳这样的烈型犬(在19号楼一户一楼内),并在小区内溜狗,种种情况对小区内的老人和儿童造成很大威胁,希望区政府协调各部门,严格执行管理法,查处违法养狗行为,以保证小区内广大业主的人身安全和区内环境,谢谢!
维昐!
您反映春和景明狗患的问题,公安河北分局已对该处进行了治理,并责令违规养犬人限期将犬自行处理.
由于反映电话有误故无法与之联系.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支持与参与,祝您生活愉快!
公安河北分局
2010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