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津南区咸水沽广建里小区的住户,现在我小区狗太多了,不是市容整治三百天吗?《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要求养犬人养犬不得干扰、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但现在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和人身安全,尤其是10号楼2门、3门一楼的养犬户,太无德了,每一家都养了三条狗。请你们有关部门协调一下,整治一下好吗?谢谢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待有回复第一时间答复您。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0.8.9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公安津南分局。接报后,公安津南分局立即责成南环路派出所进行调查。经了解,咸水沽镇广建里小区10号楼2们、3门确有犬三只,其中3门102室豢养的确系大型犬,上述犬均办理了犬证。经进一步核实发现,该大型犬办理犬证时系幼犬,鉴于已经符合大型犬特征,民警已责令其将大型犬转移至其工厂院内,同时民警对该社区养犬户规范养犬进行了宣传教育。
201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