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底买房,09年年初入住并缴纳暖气(差价费)x元,09年至10年缴费正常。2010年7月30日下午15:00左右,到热电公司缴费营业员说欠费。经查是1989是1989年至2001年欠费年至2001年欠费,我08-09、09-10的费用我都交了,他用电脑查处是1989年至2001年欠费,真是不明白。必须把欠费交上。要不把缴费凭据拿来!每年得凭据你留着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热电公司工作人员接单后,立即与您进行了联系。经过解释沟通,您表示近日到营业站将费用结清,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和平区供热办201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