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天津市开征的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其中,涉及到退休后待遇的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退休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以享受养老金;退休时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2009年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我市还没有出台地方性文件,所以目前医疗保险还不能实现跨统筹转移,您可以随时关注。
3、您在上海工作,应该在上海当地参加社会保险,看病就医,当地政策可拨打上海12333咨询。
另外,公积金的问题不在我局的业务范畴,您可以拨打公积金热线96266进行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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