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社保局领导:
您好,我爱人在中国铁通集团天津分公司工作,目前在外地歇产假,产假七月底就满了,由于双方父母都在外地,照顾起来不是很方便,是否可以申请哺乳假,最长可以申请多长时间,如果单位不允许怎么办?是否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还有到明年公积金调整时,由于本年工资很少,肯定低于天津市人均工资水平,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按本人年度工资基数缴纳还是按天津市人均工资水平缴纳?请帮助回答以上几个问题,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政策规定: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婴儿身体较弱或单位没有托幼措施、上班路程较远,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月。
若女职工符合以上条件,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是可以歇哺乳假的。政策中对于女职工符合条件,单位就必须批准其歇哺乳假无强制行规定,但单位应保障女职工的权益,根据单位的工作和人员需求情况,双方协商决定哺乳假的时长。若单位在女职工提出休哺乳假期间人员调配能满足需求,但用人单位却以种种理由不予批准,职工本人也同用人单位协调不成的,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有关公积金的问题,不在我局的解释范畴,建议您拨打公积金市客服服务热线是96266。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