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4年12份入职的,入职时厂领导答应给上社保,至10年6月份才给上五险,我在这个厂工作快六年了,我找厂领导,要求补上保险,一直没有回音。
请问社保局领导,我是否有权利要求所在单位是给我补上保险,如果不给补,我们应该怎样去做?
尊敬的王先生:
您好!用人单位应当为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及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执行,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进行投诉举报或者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进行裁决。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