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北镇金厦水语花城花溪苑的业主,并不是住顶楼,今年5月开始装修,至今未入住,偶然发现封闭的阳台漏水严重,导致阳台新装的家具泡水变形,吸顶灯进水已坏,容易发生触电危险。我们找到物业,物业说代为转达至开发公司, 但什么时候维修防水不知道,修了之后再考虑索赔,去物业时发现许多业主保修漏水问题,有些业主年年报修。开发商可以这样不管吗?我们买到不符合标准的商品房,难道没有主管部门干预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中北镇政府了解情况。办理结果我们会通过二次答复的方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28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中北镇政府了解情况。据向小区物业了解,小区物业已联系开发建设单位和建设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开发建设单位承诺会负责解决业主的经济损失和赔偿事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