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住的是公产房,现在计租面积是48.48平米,厨、厕、阳台没按暖气片共计10.66平米。今年缴供热费按58.59平米缴1484.70元,优惠43.90元,实际缴1420.80元。当时,我问工作人员为什么不按房本计租面积缴供热费,回答是:按建筑面积来缴,不知这建筑面积如何计算,请解释。
我是2000年安装的暖气,房子还这房子,供热面积收费2000年-2003年按63.02平米收的费,2004年开始按58.59平米收费,是少收了还是多收了,原因何在?
应该百姓一个供热缴费知情权,如:在供热站公示计算缴费标准等,让百姓心明眼亮。
周先生:
您好,请电话咨询:23284009。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