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蕊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您反映的问题,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网上答复如下:
经查,我区区位特殊,多条入市干道在我区修建,但这些市重点工程道路建成后,路灯等相关配套却因市级建设方和建成后管理方因交接问题迟迟得不到妥善处理,造成我区群众出行存在安全隐患。对此,驻我区的市人大代表多次向市人大提出建议,要求尽快解决我区多条主干道路的照明问题,得到了市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近两年内,多条道路路等问题得到不同程度的解决,很大程度上方便了百姓的出行。但目前的确还有部分道路还没有妥善解决照明问题,您所说反映路段及富锦道以北至引河桥北侧下桥口路段,该路段为引河桥桥区,由市建交委下属市政管网公司负责管理。从该路段建设等级看,路灯是必须安装的。目前,针对此段路灯问题,区市容委已与市有关部门召开了4次现场协调会,共同研究尽快实现照明,但因市有关各方(建设方、建成后管理方之间)涉及路灯建成后管理权交接、路灯电费等个别问题,现在还没有达成共识。针对此问题,我区已致函市市容园林委,恳请该委关注此事,给予协调解决,为群众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交通环境。目前,该段路灯问题已得到市多个部门的关注,我区将继续与市相关部门积极协商,尽快解决引河桥区及桥区以北京津路双街段等一系列路灯照明问题。
因路灯问题给您生活和出行带来的诸多不便,我区在此向您表示歉意,还望您能充分理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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