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个单位已经上班快三年了,档案一直没拿到单位,但是保险已经上了,在开发区,可是为什么我的档案不给我放单位呢。很奇怪,每次问,人事就告诉我,先放手里吧。我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儿。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应当保存职工档案,如果单位没有存档职能,可以委托有存档职能的部门管理档案。您所在用人单位的做法是不正确的,职工应当就此事与单位人事部门或工会组织进一步沟通。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