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于2007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天津某公司工作至今,人事档案也于当年迁入天津,但户口未迁。今结婚,妻子户籍为天津河东区,结婚所买住房为妻子名下,今欲申请将我的外地户口迁入到妻子户籍所在地,该如何申办?需要哪些材料?我已了解的所需材料有:结婚证、双方户口本、三证(学历学位及证书认证)、劳动合同、公司营业执照,不知还需哪些材料?请予以详细解答。
此致
敬礼!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7月22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根据您的条件,您可到您爱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在津落户。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