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父亲今年五十六岁,我父母在我年幼时离婚了,现在我一家三代五口人(祖父母,姑姑未婚)住在五十多平米的公产房里,我父亲十多年来一直没有正式工作,也没有养老保险,一直靠特困补助和房补补贴家用。我父亲去本地相关部门申请低保,结果被告知不符合条件,因为他还有我这个二十六岁的儿子。我感到惭愧,我确实应该供养父亲,但无正式工作的我自顾尚且不暇,也长期因为房子的问题找不到对象。我只希望政府能够批准我父亲的低保资格,至少能让日渐衰老的他少些劳累,也可以让他有多点时间照顾卧病在床的祖父。
我家住址:河东区富民路郑庄子大街92号4-1-401,希望领导们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能为我家疾苦生活雪中送炭!
万分感谢!
孙玄同志:
您好,依据政策低保申请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审核家庭收入时包括所有家庭成员,您作为家庭一员当然要核算您的收入。具体政策请咨询您所在区民政局。
天津市民政局
201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