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峰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管委会领导十分重视,已转到有关部门对此问题进行处理,办理结果我们会通过二次答复的方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
2010年7月16日
尊敬的网友刘峰:
你好,收到你的留言后大港管委会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大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调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的档案可以由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转回大港保存。因各街道目前不具有保存档案的职能,所以不能转到海滨街保存,但是可以转到大港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大港人才服务中心。
如需转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保存,具体转档手续为:携带身份证及一年的存档费到大港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育秀街71号)开具《商调函》,执《商调函》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取档案后交到大港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保存。费用为:单纯保存档案60元/年,保存档案并接转社会保险关系120元/年。
如需转到大港人才服务中心保存,详情请咨询大港人才服务中心,电话63109000 63109040。
特此回复。
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
2010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