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居住在大地十二城三期的居民,去年进住时暖气费是物业收取的为2243元,今年由供热部门收取,暖气费为2460元,相差217元,另外优惠的幅度也不相同,请问取暖面积怎样认定,优惠幅度有没有统一的标准?
多 谢 !
红叶子同志:
您好,请电话咨询:23284009。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