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去年购买了桃花原筑小区(广东路与永安道交口)一套房子。小区配有地下车位。今年交房之前,开发商通知我,地下车位18万一个,只卖不租。但是关键是售楼处告诉我,该车位竟然没有产权。我查了一下相关的规定,根据我的理解,没有产权的地下车位是禁止出售的,只能出租。不知道我的理解对否?如果我的理解是正确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向该开发商指出他们的违法行为。
slave网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7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0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