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静湖西区夜晚在小湖边有两组人在唱歌和跳舞,有时到夜晚10:30极大的影响了周围群众的休息,夏天群众娱乐本人并不反对但应该注意时间不要太晚了,我们这些年青人白天还要上班。根据《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
第五十一条 严禁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发出其他高噪声干。扰周围居民生活;从事家庭室内娱乐、装修等活动时,应当限制。时间或者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污染。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罚款。
希望各位领导帮助解决,在这里提前感谢各位领导的帮助!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督查室
2010年7月15日
您好!公安武清分局对您反应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下朱庄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静湖花园西区小湖边,在晚上七点钟至十点钟确有一群居民在此唱歌跳舞,并且有小喇叭音乐,声音不是很大,人数大约5 0人左右,现民警已告知该人群不要活动太晚,并在此处设立提示牌,告知活动人员在每晚九点前停止活动。
谢谢!祝您生活愉快!
公安武清分局
201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