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天津开发区上班的一个外地人员,已于2010年6月30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想知道这些五险一金可以转回我的老家郑州吗?哪些可以继续交,哪些不能再继续交。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我要怎么做?
尊敬的网友:
您好!如果您回原籍就业参保,可以将天津市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进行跨统筹转移。(医疗保险跨统筹范围转移经办细则正在制定中,目前可以办理养老保险的转移。)外省市人员没有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参保的,不能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在本市失业期间可以暂时保留社保关系,待重新被用人单位录用后,通过用人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