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在天津打工的人,我的户口在几年前已经是天津户口了,我一个人在天津工作,父母在东北农村,身体不好,我这几年给他们接到了身边,由于父母是农村户口没有医保,看病一分都报销不了,农村的医保还没有落实到我们那里,就是落实了也不可能会去看病啊。这些年给父母看病就花去了我几十万,以至于我现在36岁了也还没有结婚的“权利”我想问问市领导,我这样的情况,父母是不是可以把户口随我一起迁入天津,如果能需要什么条件,十分感谢。
尊敬的姜广文: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7月14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根据您的条件,您父母可以到您户口所在公安机关申报在津落户。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