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区新开河户籍,妻子是河北省涿州市户口,我们是初婚初育,目前居住在河北区,请问:
1、生育服务证要在哪办理,是男方还是女方,需要什么材料?是否在任何一方户籍办理都可以?
2、如果生育服务证是在天津办理,妻子是否可以在河北老家生孩子?或者说如果在河北老家办理生育服务证,可否在天津生孩子?
3、如果在河北老家生孩子,孩子的户口是否可以随我的户口呢?
急切得到您的耐心解答。万分感谢。
陈小庆您好:
您咨询有关生育和孩子户口的几个问题,公安河北分局已将办理户口的相关手续电话告知了反映人。
关于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的问题,区计生委回复:您可在户籍地新开河街计生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除5项基本证明:妊娠诊断证明、结婚证、户口本、身体证、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女方还需出具户籍所地村、乡两级计划生育部门的婚育证明。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支持与参与,祝您生活愉快!
公安河北分局
河北区计生委
201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