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
本人于1996年在天津市肿瘤医院进行癌症手术产生7千多元手术费,单位迟迟不给报销一拖14年,我本人身体不好,有残疾行动不便。多次去单位未果,真不知在有生之年能否把问题解决。请领导帮帮忙吧!
尊敬的网友:
您好!2001年11月医疗保险实施之前,职工医药费报销问题,根据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人力社保部门负责2001年11月实行医疗保险以后,有关医疗保险待遇问题。对于96年的医疗费建议找原单位协调解决或向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处理。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