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马金旺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与区城建部门沟通了解情况,现网上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您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京津路富锦道以北至引河桥北侧下桥口处为引河桥桥区,由市建交委下属市政管网公司负责管理,2008年奥运前路面主体工程已经完工,但路灯配套尚未落实。目前,针对此段路灯问题,区市容委已与市有关部门召开了4次现场协调会,共同研究尽快实现照明,因涉及路灯建成后管理权交接等个别问题,现尚在协调过程中。引河桥桥区路灯问题,虽建设、管理权均不在北辰,但路灯问题影响的是我区周边百姓的出行与生活安全,故区政府承诺,将继续与市相关主管部门加大协调力度,呼吁建设方向与市路灯管理部门尽早完成路灯管理权的交接并实现路灯照明,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关系周边百姓日常生活的大事。
目前,因路灯不亮问题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还望您能给予充分理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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