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天津人力社保局领导及负责同志:
您好! 我是一名企业退休职工,今年55岁,2005年在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新制药厂退休。我是1975年高中毕业于天津21中学,一路听从党的领导,跟随国家政策安排,经历了上山下乡、街办五七工厂、社会招工到天津制药机械厂、新新制药厂工作,直至2005年退休。在这30年中我没有过工作间断和个人调动情况,每走一步都是由国家统一安排,工龄是连续的,其中我还从事过5年零10个月的有毒有害作业(国家有文件92年以前1年按1年半计算)可我退休证的工龄却是29年零2个月。这些年我深知国家对企业职工的工龄达到30年是有说法的,特别是从我退休那年开始,国家已6次给企业退休人员工资上调,而每一次上调都把我卡在30年以里这档上,这样N年下去,对我未来的收入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个问题一直困惑了我很多年,我也曾经找过单位劳资部门,但始终没有结果。我觉得这些年我所从事的工作不应该是口说无凭,特别是我在职时的两个工厂,都是天津市医药局制药公司所属的有资质的两个国有企业,对于我在职时的工龄和从事的工种应该是有据可查的。
以上,是我走向社会从事事业基本情况的简述,我肯求有关部门领导同志,根据我的实际工龄予以核查,给予落实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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