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区水务局、杨柳青镇政府调查了解情况。办理结果我们会通过二次答复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1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区水务局、杨柳青镇政府调查了解情况。据了解,青馨园小区物业北京友华广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物业费标准为0.45元/月·平方米,由于开发商遗留问题、物业服务等问题,造成业主不交费、物业费收费率低,物业公司难以维持现状。目前,物业公司降低收费标准,每月每户只收垃圾清运费10元,只负责小区内的垃圾清运工作。物业办建议先成立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成立后,通过全体业主投票选择适合小区的管理模式。关于私自打井问题,区水务局工作人员经现场检查,发现私自打井主要集中在3号楼前后位置,主要是用于私开菜园子浇菜用水,打井深度均不超过10米。根据《天津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规定:凿井深度达于20米的,需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该小区凿井深度均小于20米,区水务局已经劝说有关住户自行进行封填。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