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民政局领导:您好!
我父母是农民,现在静海居住。我是独生女,大学毕业后在市里工作并已结婚生子。现在,父母年纪大了(均已超过60岁),身体不太好,没有劳动能力了,想依政策投靠子女,把户口迁到市里和我同住(我查了户籍政策,符合迁入条件)。
但是他们的来了以后的生活问题如何解决呢?
我想咨询几个问题,望各位领导帮忙回复:
1.如果他们投靠我以后,没有土地了,拿什么做生活来源呢?能享受什么政策待遇,能否享受低保?还是退休金?
2.如果生病怎么办?能否像退休职工一样报销药费吗?还是只能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现在他们参加的是新农合医疗保险)
3.住房问题如何解决?现住我一家三口居住面积不足50平米(是公有住房)。如果父母和我同住,我能申请限价房吗?计算人均收入和人均居住面积时可以将父母计算在内吗?
当然,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但是我还是要比较一下利弊,才能决定是否做户籍迁入,如果他们失去土地和宅基地,换不到什么生活保障的话,就没有户籍迁入的必要了,只是单纯来市里居住就可以了。毕竟此举是为让父母晚年生活的更好。我的问题有点多,给各位领导添麻烦了!
请理解我的苦衷与急切的心情,盼回复!!
我先代表父母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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