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希望给伤残军人发放电子免费乘车公交卡这样使用起来方便。
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04年10月1日公布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我是本市一名从部队转业到地方的残疾军人,昨天晚上,我从位于河北区博爱道德公交总站准备乘坐802路公交车回家,上车后我向司机出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司机看了两三秒后却明知故问,问我拿的是什么,我回答是“残疾军人证”,司机却装着听不见,大声问我是什么,我又提高嗓门再次回答是“残疾军人证”,由于司机嗓门极大,引来了周围的乘客的围观,弄得我满脸通红,好像我是小偷似的。类似这样的事情,在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公交上已经不止一次。以至于虽然上班的企业不景气,我也宁可乘公交时多掏几块钱公交费,也不敢再使用“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公交车,省的丢人现眼。给人家检查证件本是无可非议的事情,虽然有些司机的语气很生硬。有时公交司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拿在手里看了有一分多钟的时间,还用不信任的口吻问这问那,进一步核实证件办理的来龙去脉,耽误很多乘客的宝贵时间,引起大家的不满。有的司机说:“现在假的太多,不合适清楚我就不开车!”当着一车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转业军人真的觉得无地自容,好像我为了2元钱弄个假的证件逃票一样,车上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出示证件是我的责任,可是如何辨别真伪应该是公交司机的责任,考虑到更多的乘客由于是下班时间工作累了一天谁都想早点回家休息,真不好意思和司机赌气。 “司机们”口气中明显杂带有歧视和不信任的成分,我觉得很委屈受到了很大的侮辱,心里就是觉得不公平,为什么政府给了我们享受的权力可是又会受到歧视和侮辱呢?恳请替我们这些“残疾军人”呼吁一下,责成有关部门参照老年人可持免费电子乘车卡的办法,为每一位残疾军人发放一张电子乘车卡,以体现直辖市的和谐发展和政府的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联系方式:tj88188@163.com
此致 敬礼
一残疾军人市民
2010年6月1日
注:对2010年6月2日市公共汽车管理处“ 由于残疾军人免费乘车是依据《军人抚恤条例》中有关规定而实行免费乘车的。全国各地的残疾军人均可持证免费乘车,若发证将会给他们造成不便,因此发放电子卡免费乘车还有一定的困难。”答复不满意,这是推卸责任不作为的一种体现,与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背道相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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