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西青区李家园丝织二厂宿舍片内唯一的周围所有居民必须天天使用的男女公共厕所被个人改为住房后一直对外出租着谋取私利,使周围所有居民没有厕所可用无法正常生活,给周围居民带来生活上极大不方便!为此许多居民很是不满!请问私拆公共厕所改为私人住房向外出租牟利或为拆迁骗取国家拆迁费,这样做合法吗?请政府及有关部门尽快核查,为民解忧,恢复公共厕所功能,使老百姓有厕所可用!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中北镇政府调查了解情况。办理结果我们会通过二次答复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10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中北镇政府了解情况。据了解,区房管局工作人员与该厂领导等负责人联系,该厂已经登记注销,并已交托管公司。经与托管公司联系,托管公司也不对此处房产进行主张权利,并且也不提供相应材料。此处原为市属国有企业宿舍,产权在原企业,在产权单位不主张权利的情况下,根据相关规定,我们无法进行执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