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的岳父岳母为天津市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他们共有两个女儿。1990年根据天津市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返城政策他们将大女儿的户口由河北省文安县迁至天津市河北区,而他们老两口和我爱人的户籍仍保留在河北省文安县。
1996年我岳父位于河北区的旧平房拆迁并得到一笔拆迁费,因当时购买商品房必须为天津市户口,于是他们老两口在1997年年初购买商品房时将商品房的房屋所有人登记为大女儿的名字,当时大女儿还未结婚出嫁,一家四口一直在该商品房居住。
后来两个女儿先后成家,老两口也于2007年先后退休,2008年老两口和我爱人的户口迁至天津市静海县静海开发区派出所。自从户口迁至天津后,老两口就一直打算将房屋过户到他们自己名下,他们不希望他们百年之后因房屋产权归属问题给两个女儿带来不必有的纷争。
请问相关领导,类似的房屋过户问题如何办理?除了房屋过户的办法以外是否还有其他办法?如果进行房屋过户,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其大概的费用为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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