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丁字沽南街杜康胡同4号院居民,因胡同下水管道问题自去年夏天就开始向排水部门反映,至今未能解决。排水部门讲管道塌陷需破土施工才行,但胡同宽不足两米,怕对两侧房屋有影响,要房子主人签协议后才能施工。房主不同意,我们又找到红桥市政管理局,督办解释,居住地已经属拆迁范围,应找拆迁办,事实上我们是附近两侧在拆迁而我们并不是拆迁片。雨季就要来到,我们很是着急,谁能告诉我们,应该由谁来给解决问题。
尊敬的陈慧珠:
您好!您提出的丁字沽南街杜康胡同4号院管道塌陷问题。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由于管道老化塌陷造成排水困难。我局准备对此塌管问题进行改造施工。但部分居民拒绝破路施工,影响改造,目前正通过居委会与居民进行协调。
红桥区市政局
201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