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长先生您好: 我是一名退休职工,05年家被拆迁,补贴19万,按4000多一平米,当时附近房价已经5千多啦,所以办了经济适用房证。买房也得30万,地点离孩子那太远,犹豫不诀,结果证被作废,房价一路暴涨,只能望房兴叹,至今没有自己的住房,多次找有关部门均未解决,我的户口一直没有着落。请求领导考虑是否再给一次机会。我是一名下乡知青也是一名退伍军人,在我晚年还能有固定的家吗?拜托
于乐海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