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社保局领导:
我是一名天津老知青,选调后原单位是内蒙经贸厅驻秦皇岛办事处,该单位于1999年破产,此前没有给单位职工办理医疗保险。2006年,我在秦市社保局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于2007年根据有关政策将户口迁回天津,与家人团聚。
2008年听说单位同事在秦市补办了医保,我立即返秦,秦市社保局有关接待人员以我“没有秦市户口”不予补办。回到户籍所在地天津询问,答复又是“你是在秦皇岛办理退休手续,所以,根据有关规定,你的医保也应在秦皇岛市办理。不能在天津办理”。
尊敬的领导:在国家推行全民医保政策的今天,像我这种情况,应该到哪里办理、如何办理医保?请您予以指点,急盼回复。
谢谢!
原内蒙经贸厅住秦皇岛办事处退休职工
冯宗耀
201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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