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卫通【2010】第11号附件4中2010年3月份注销的消毒产品目录和之后4月份注销目录中所列安尔碘皮肤消毒剂等产品现仍在医疗单位和医院物业等部门使用中,询问是否能继续使用。
诺诚网友:
您好,您的邮件已转到相关处室,我们将以二次答复形式回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关注。
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卫生局
2010年5月31日
诺诚网友:
您好,我局经查询卫生部及上海市卫生监督所,该企业为主动申请注销产品卫生部卫生许可证批件,公告中未涉及产品卫生质量及其他有关问题,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注销之日起,生产企业不得再使用该四个批件生产相应的产品,但在其批件注销前所生产的产品在有效期内允许继续销售使用。如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我市卫生监督所,电话:24321188。
祝您生活愉快!
201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