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徐强:
您好!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的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天津市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经红桥区政府研究同意,以及市、区发改委立项批准,拟在咸阳路21号的育英职专操场范围内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建设红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监督所。该地块现规划用地性质为中等专业学校用地,拟将学校部分用地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按照《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该地块所涉及的控规调整内容需要进行公示。红桥区规划分局会同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邵公庄街办事处、龙悦花园居委会等相关单位以及龙悦花园15名居民代表于5月13日和5月18日两次召开公示会议。会议期间,居民提出了疾控中心的卫生安全、废物处理、日照影响、施工扰民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相关部门从各自的职能角度进行了耐心解答,取得了居民的理解。 目前,控规调整公示征询意见程序正在进行,截止至6月12日结束。区相关部门将认真梳理、研究和采纳社区居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规划管理和项目建设的科学性、民主性,不断提高依法办事水平。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你生活愉快!
红桥区规划分局
201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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