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级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居住在河北区建湖里的居民。目前我们小区正在进行大板楼得改造工作,主要改造内容有拆除护栏、统一空调室外机位置、加装保温层、改装居室窗户,统一改成双层塑钢窗户等。这本是政府为民造福的好事,可这次改造还需要我们住户再交600至1000元的改造费,这令我们非常不解。
我们小区的房屋属河北区建昌道房管站和房信公司的公产房屋,每月按时足额缴纳房租,可近十几年来,房屋产权单位从未对房屋进行任何维护。我们认为该项费用应由房屋产权单位承担,而不应又将负担强加于老百姓。请区各级领导给予协调解决。谢谢!
王先生您好:
您咨询河北区建湖里小区大板楼改造的问题,区建委回复:根据建设部及我市有关要求,居民做为受益人应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承担改造费用。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支持与参与,祝您生活愉快!
河北区建委
201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