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调查了解情况。据了解,您反映的单元门问题,开发商施工队多次维修仍有损坏,物业公司积极联系并通知金厦开发商施工队及时维修;有关卫生问题,区房管局物业办已经要求物业公司加大服务力度,及时检查卫生情况,加大保洁工作考核力度,以保证卫生整洁、业主居住满意;关于消防设施,物业公司封上封条是为防止消防栓被破坏,如有紧急情况,消防部门可以随时撕下封条使用,消防水袋只有在出现紧急情况才需要与水嘴连接应用,消防栓内水管有水截门控制,开节门即有水。业主反映的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的情况,区房管局物业办建议解决方案有三:一是物业办已经多次查看项目现场,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整改,同时将其情况上报了市房管局,请上级部门监管。二是由于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是《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属合同范围,双方如对合同的条款及落实情况有异议,可根据服务合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三是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发商通过招投标与港联物业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在买房子时进行了确认,合同即生效。由于业主买房时前期物业没有办法自主选择,业主可待业主大会成立后,将该情况反映至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进行民意调查,选择适宜本小区业主的管理模式(如重新选聘物业公司、业主自治等),据了解,目前,小区业主大会正在积极筹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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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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